当前位置:首页 > 基本制度 > 商会制度:《苏州市贵州商会会费缴纳及使用管理办法》
商会制度:《苏州市贵州商会会费缴纳及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规范苏州市贵州商会(以下简称本会)会费的收支与管理,保障本会开展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会章程,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会费的收支与管理应当应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
第二条  会费缴纳
(一)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每年60000 元;
2.执行会长单位:每年35000元
3.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30000元;
4.监事长单位:每年 20000元;
5.副会长单位:每年20000元:
6.理事、监事单位:每年4000元;
7.会员单位:每年2000元。
(二)缴纳时间:
1.会费是本会维持正常运转的主要经费来源,按期足额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应尽的义务。
2.会费按年度缴纳。会员应当于每年5月23日至6月30 日一次性缴纳当年度会费。届中加入商会的会员,其会费按月折算收取(含当月)。
(三)缴费方式:
1.以支票、现金形式直接到本会秘书处缴纳;
2.以银行汇款形式缴纳(本会会费缴纳银行账号信息另行告知);
3.收到会员单位的会费后,本会将出具财政部门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四)根据本会章程,商会秘书处对会费缴纳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采取以下程序和措施:
1. 5月23号,本会通过纸质收缴通知、会员微信群、电话等形式提醒会员缴纳年度会费;
2. 6月底,本会将发出年度会费催缴通知;
3. 7月末,对未及时足额缴纳年度会费或者拒绝缴纳年度会费的,视为会员自动退会,本会将终止其会员资格,并保留追缴所欠会费的权力。
(五)会员缴纳会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向本会理事会申请缓交或减交。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缓交、减交: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企业发生特殊困难;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确实需要减交、缓交的其他情形。
2.会员申请缓交、减交会费,应当在会费缴费年度始交期的3个月内提交书面申请。
3.缓交、减交会费的申请,须经本会理事会讨论批准。
第三条 会费支出
会费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一)为会员提供服务;
(二)秘书处的日常开支;
(三)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以及有关专项工作会议;
(四)开展商会宣传,业务交流和专项培训;
(五)编辑出版本会刊物,建立和维护本会信息网络;
(六)本会各专业部门、业务部门开展活动;
(七)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等;
(八)其他必要的支出。
第四条 会费管理
(一)本会对会费设立专项账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二)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会费的使用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三)会费的支出须经会长签字,重大开支需提请会长会议研究通过。(四)监事会行使本会财务收支的监督权,检查财务支出情况和会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本会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接受财政部门对会费收支情况的监督。
(五)本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将年度会费收支情况报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审议后的年度会费收支情况向会员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第五条 本办法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于 2025 年 5月23 日经四届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施行,并在30日内分别报送本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时间:2026-2-3 | 阅读:197
版权所有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苏州市贵州商会
电话:0512-65649941 手机:133 8253 6270
邮箱:szgzsh2011@163.com 网址:www.szgzsh.cn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99号中润璞御公寓1917室 邮编:215141
苏ICP备16025425号
苏公网安备 32050602010373号